實施鄉村振興時有哪些隱患?
鄉村振興,事關9億多農民。身處一線的基層干部,有相當一部分精力都投入在了鄉村振興上。然而,鄉村振興一落實到基層的某些地方,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跑偏的苗頭。
1、跑偏
“光鮮”的農村社區
一些深受華而不實的“樣板工程”之苦的農民反映,有的示范點小區表面光鮮,實則缺乏必備的公共服務支撐。有的新小區,房子建了五六年了,連路燈都不裝。
湖北某村是當地政府打造的一個亮點。村里數十戶搬遷戶的二層小樓排成一線,整齊大氣。令人吃驚的是,這里村民長期吃水的困難卻一直未解決。一位70多歲的老婆婆搬到村里有四五年時間了,幾乎年年都缺干凈水。夏天漲水的時候,水龍頭放出來的是泥巴水。在外做生意的兒子只好開車回來拖水。
大手筆的山地公園
貴州北部,距離縣城相對偏遠的某鄉鎮,正規劃打造一個與五臺山、青城山、峨眉山、梵凈山等媲美的4A級景區。當地著手建設“百園之鎮”,兩年之內的目標是100個山地公園。從縣城出發到這一“世界級名山”,約一小時的山區公路,坡陡彎急。一路上可見當地村莊為響應鄉村旅游發展的號召,處處開工,大搞開發。
千篇一律的“特色”小鎮
“產業”不夠,“特色”來湊。欠缺農業自然稟賦和比較優勢的一些地方,則熱衷打造特色小鎮,速成特色樣板。
貴州某鎮正在規劃建設一個能容納5萬人左右的特色小鎮。實際上,這個鎮目前的總人口才4萬多人,并且當地的小城鎮建設已經粗具規模。
觀察一些鄉鎮建設項目不難發現,不少村莊的民居和街道風格統一,樣式造型設計思維單一。走在街道上,大都有刻意打造出來的古風古韻的店鋪,很少正常營業,門庭冷落。
現實中,每個縣、每個鄉鎮,都有幾個“示范村”,每年投資幾百萬到幾千萬不等,一般靠近城鎮邊上,或靠近交通要道,用于各級檢查和參觀學習。但是這樣的“美麗鄉村示范村”,缺少產業支撐,不能留住青壯年,只能看見一些老弱婦幼。這就是“美麗鄉村”的“樣板化”,此類現象在中西部鄉村往往更加突出。
2、隱患
鄉村振興中的“樣板化”看上去好似一幅城鄉快速發展的“繁榮景象”,但其愈演愈烈的態勢違背客觀發展規律,其中無數的“發展成本”是由整個社會承擔的,蔓延到鄉鎮的“高房價”,就是其突出表現。這些人為制造的“問題”則可能是長期而復雜的。
造成巨大的社會資源浪費。一些地方普遍推進的 “農民集中居住”,新建了大量的農村社區,造成大量的原有住房被拆,而其中的大多數是農民最近一二十年內蓋的新房,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。而農民住進農村社區以后,當地的城鎮并沒有多少產業支撐,大量青壯年還是需要外出打工,新建的農村社區還面臨著“空心化”的問題。同樣,由于農民離開了傳統的農業種植土地,新建的“美麗鄉村”無法支撐農民生活,在面臨“空心化”后,還可能被“二次拆除”。
“梯次城市化”進程被打亂。中國的城市化必然是一個逐漸融入的“梯次城市化”:一線城市、省會城市、地級城市、縣級城市和各種城鎮,每個人“各得其位”在各級城市一體融入。但現實是,農民工大量涌入大中城市和東部城市,在此能夠獲得較穩定就業和較高收入,但由于高房價和高戶籍門檻,而無法順利“融入”。在自己的家鄉村鎮,被運動式“城鎮化”所裹挾, “名義上被城鎮化”但卻無法實現穩定就業。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出現紊亂現象:“一頭堵,一頭熱”,人們想進入的城市“堵著”,不想進入的城鎮“熱著”。
激化城鄉基層治理中的問題和矛盾。一是土地征用、拆舊建新中,涉及大量的補償資格、標準、數量、質量等方面的細節問題,由此產生一些的上訪和群體性事件,給基層縣、鄉政府造成極大的“維穩壓力”。二是幾億農民工的“兩頭管不著”,即在打工的城市,農民工無戶無房無保障,無法真正融入;在家鄉鄉鎮,農民工有戶有房,卻缺少穩定的職業和收入。且長期“飄蕩”在城鄉之間,村委會不能實行持續有效的管理。“人戶分離”“人地分離”“人房分離”,由此造成的“人家分離”,成為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最大難題。
基層治理現代化步履艱難。面對激進的城鎮化建設,基層鄉鎮政府“權小責大”的體制性困境更加凸顯。政府髙壓式項目推進,廣大居民的參與權和監督權難以實現。而且這種大規模的運動式治理,很難做到依法行政和依規則辦事,基層治理法治化進程也會遭遇困難。
3、對策
先進的樣板可以起到示范和帶頭作用,但追求“樣板化”的發展模式,背后卻隱藏著扭曲的政績觀和危險的發展隱患,必須得到重視與防范。
城鎮化進程需要全國性的“頂層設計”。開放社會的人口流動是一個全域性流動,而人口流動的指揮棒是就業和安居,人口自然流入產業興旺、收入較高和易于安居的城市,而這不是“人為設計”所能完全“規劃”的。應從中央層面部署“人的城市化”與“建設用地指標”掛鉤的制度安排。同時,深化戶籍制度、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,有效降低融入各級城市的門檻和成本。
防止基層政府人為炒熱城鎮化進程。隨著扶貧搬遷和自然村落的衰落,各地在基層開展的農民集中居住有其合理性,對于提升鄉村公共服務水平也大有裨益。但由于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”異地交易的制度通道,刺激了各地撤村并居、農房集聚的“利益沖動”,推動了愈演愈烈的“土地整治”運動,這在中西部地區表現尤為明顯,有可能造成大量的社會資源浪費。
中央和省級政府有必要加強對“土地整治”的監督力度,尤其是其中的“利益鏈”流向和分配,在有序推進就地城鎮化中,遏制“要地不要人的城鎮化”。除此之外,在建設“美麗鄉村”的過程中要增進產業支撐和人才支持,順應人口流動規律,而不是“樣板化”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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